以下涉及企业在创立时要提交东莞环评报告: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的城区范围内从事餐饮、汽车维修、洗车、洗染、沐浴业务的,要由所在区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2.根据《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大中小型拆船厂,要由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
3.设立经营危险废物收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其他危险废物的,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要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凡是新建、改扩建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电子类项目本身有切割、焊接或者有机溶剂清洗,这个过程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污染,按照要求它必须做环境影响报告表。
对于一些投资很小,本身没有废水、废气、噪音而仅仅是个小装配生产型企业,可以免去环保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简单做一个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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