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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保验收的环保接受管项

文章出处: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东莞市江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16-01-11
    东莞环保验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的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根据相关规范进行预验收,功能性检测合格,住宅工程还要进行分户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还要进行专项验收:消防工程验收、人防工程验收、电梯工程验收、供电部门验收、小区绿化的验收、防雷部门验收、规划部门验收、环保部门验收。

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届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邀请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主管部门、人防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档案管等部门举行竣工验收会议,会上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分别对工程进行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同意竣工验收。

东莞环保验收的环保接受管项: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

2、东莞环保验收浅说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范围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是相同的,是对整个项目而言,是有资质验收监测机构依据环评报告书

4.审批意见及其项目设计文件采用监测、调查和检查等多种方法,监测验证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了各项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验证环评报告的结论是否准确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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