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影响登记表收到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环境影响报告表收到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环境影响报告书收到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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